杭政办发电〔2011〕2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帮助外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杭州开放型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8月份在全市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推进十大产业发展,以帮助外商投资企业排忧解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以“创优服务、转变方式”为主题,进一步完善政府服务体系,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由佟桂莉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董祖德、市外经贸局局长洪庆华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发改委、经信委、城乡建委、城管委、外经贸局、工商局、贸易局、人力社保局、国税局、财政局、卫生局、教育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科技局、统计局、公安局、电力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外办、台办、法制办、金融办、行政服务中心,杭州文广集团、杭报集团、杭州海关、杭州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局浙江省分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等部门和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由市外经贸局副局长林革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内容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开发区、区县(市)外经贸局作为服务月活动主体,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以“创优服务、转变方式”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一)主要活动。
1.举办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政策咨询会。由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场开展政策解答,使外商投资企业及时了解国家最新政策、法规。同时,向企业发放《杭州简介》等资料,加强城市宣传与推介,吸引更多外商来杭投资。
2.举办外资中小企业融资专场服务活动。现场宣传相关政策及融资产品,结合当前外资企业融资需求的特点,与金融服务机构进行对接,为外资企业融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3.开展促进外商投资创投企业发展的相关活动。加快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我市股权投资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0〕11号)要求,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宣传有关扶持政策,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促进我市外商投资创投企业的发展,吸引更多资本在杭集聚,打造长三角南翼金融中心。
4. 举办出口风险预警信息发布会。定期举办出口风险预警信息发布会,动态跟踪监控国别风险、行业风险、海外买家信用风险,将风险降至可控范围,为企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加大对机电、高新、名牌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
5.继续开展各类平台服务。通过专家平台、协作平台和杭州市外经贸企业QQ服务平台,即时在线解答企业提问。
6.开展外经贸大项目推进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杭州市招商引资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作用,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上门服务,跟踪推进在谈项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加快项目落地。
7.提供法律服务活动。
(1)开展律师团进开发区活动。为开发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现场法律咨询,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举办法律知识图片展;开展企业问卷调查,不定期、有针对性地举办论坛或沙龙。
(2)完善QQ法律服务平台。司法、涉外等部门与相关律师事务所共同成立法律服务中心,为外商投资企业解析最新法律、政策,解答日常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3)联合媒体开辟企业法律服务专栏,定期提供法律资讯和解答服务。
(4)开通手机短信平台,定期、及时向企业高层提供企业管理信息、知识。
(二)部门活动。
各部门要从切实转变职能、创新服务的角度,围绕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高服务水平的目标,扎实开展服务月活动。
市经信委:开展副处级以上干部联系重大工业项目的协调服务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中国—欧亚博览会”,赴阿克苏开展经贸对接活动;举办2011杭州工业经贸洽谈会。
市侨办:举办第四届侨商沙龙;走访15家在杭侨资企业;组织部分侨商参加“侨资企业西部行”活动。
市台办:召开台商企业座谈会;走访台资企业,并开展问卷调查;积极、妥善地处理一批涉台投诉案。
市财政局:开展专项服务活动,减少企业展会补贴申报环节,减轻企业工作量;加快兑现出口信用保险补贴资金。
杭州检验检疫局:举办企业报检员及原产地证申领培训班;积极开展商检政策宣讲活动。
市规划局:举办规划业务知识培训;走访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并提供相关服务。
市国税局:举办税收政策演讲会及出口企业培训;发放税收政策专刊;走访外资企业,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
市科技局:举办对外贸易过程中知识产权预警问题的专题讲座。
市电力局:开展电力服务进企业活动,开展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宣传和安全用电与节能知识宣传。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宣传、解答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进口批件等有关办理问题,指导开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重新认证相关事宜。
市统计局:向企业提供统计业务及统计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并发放《杭州概览》、《统计公报》、《统计法》等宣传资料。
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开展宣传活动,解答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事项和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事项及就业证办理等有关问题。
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开展“代办服务走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代办制”。
杭州海关:举办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宣讲会,加大加工贸易海关政策及属地通关措施的宣传力度;开展送政策到地方活动,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业务发展提供个性化服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鼓励实施跨境资本运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促进民营企业“走出去”和借力海外资本市场“引进来”等专题活动。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转变职能、创新服务的理念,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内容,全力为在杭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最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切实推进服务月各项活动的开展。
(一)走访调研企业,解决经营难题。联合省市各涉外部门开展走访调研活动,为重点外贸企业、重点外资企业、境外承包工程企业开展“门对门”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二)提高预警防范,应对出口风险。定期举办出口风险信息发布会和出口预警培训班,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探讨解决方案,协助企业有效应对风险。
(三)做好融资服务,扶持中小企业。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业务培训,介绍融资产品和相关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扩大进出口业务、实施对外承包工程和开展境外投资提供金融服务。
(四)强化审批服务,促进项目落地。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一对一”的项目设立、变更等免费代办服务,推进外资大项目落地。对外资重大项目开展排查摸底,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难点,推进项目实施。
(五)搭建交流平台,提供咨询服务。邀请涉外相关部门集中对企业进行最新外资政策培训,为企业解读政策并提供各类咨询服务。编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让外资企业及时了解最新政策信息。定期举办各类对接座谈会、午餐会和外商联谊会,为企业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提高企业经营水平。
(六)做好协调服务,提高服务水平。认真排查近期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妥善调解积案,解决投诉难点,化解各方矛盾,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亲商、安商氛围。
(七)建立通报制度,及时报送信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并每周编制两期简报,定期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八)开展新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市级新闻媒体要围绕活动主题开辟专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报道各地各部门的活动情况、宣传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