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信访局是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的信访工作机构,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服务基层等职能,并负责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管理,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其办理情况。
2、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以及群众集体来市或去上级机关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
3、负责受理和处理基层单位、人民群众通过市长公开电话和市长信箱、“12345”短信平台等渠道反映的问题。
4、调查、研究、分析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情况、信访矛盾纠纷,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5、指导全市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组织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和处理工作。
7、负责市政府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组织培训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人员,指导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部门的办公自动化建议。
8、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规定,对有关信访干部和信访群众提出奖励或处罚建议。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信访局部门预算只涉及局本级预算,没有下属单位预算。
二、市信访局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5年市信访局收入预算226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为2263.52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市信访局2015年支出预算2263.5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0.7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2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65.9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7.6万元、项目支出98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1050.7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正常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980万元,用于信访局各类专项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0.53万元,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72.29万元,用于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
(四)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口径)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7.27万元,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方面的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3.27万元,比上年下降6%,主要原因是本局自2014年度以来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执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外单位人员逐年递减。主要用于上级、其他市市信访局来浙人员的对口接待和基层协助处理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用餐。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6万元,比上年增加23%,全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数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信访业务用车的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
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
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应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