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有关干部任职通知如下:
周海娟同志任电话受理科副科长(八级管理岗位),免去其宣传培训科副科长职务;
沈珺同志任综合科副科长(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1年;
项燕燕同志任监管督办科副科长(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1年;
王曹吉同志任宣传培训科副科长(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1年。
新提任3位同志试用期自2021年11月12日起算。
杭州市信访事务保障中心
2021年11月24日